| T/CES 118-2022《户用光储热系统协调运行技术规范》 - 中国电工技术学会
中国电工技术学会团体标准T/CES 118-2022《户用光储热系统协调运行技术规范》由中国电工技术学会标准工作委员会工作组归口,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牵头编制完成。该标准规定了户用光储热系统运行时,光伏发电、直流储能与供热用电适配性要求、智能控制要求、光储供热系统效能优化要求及接口规范,适用于应用推广光储供热系统,为光伏、储能、供热、蓄热等多个环节的协调运行提供标准指导,为参与光储供热设计、运行及维修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单位和相关人员提供执行依据。
1.标准起草单位及主要起草人
起草单位: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中国农业大学、国家电投集团河北电力有限公司、北京晶澳太阳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石家庄供电分公司、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甘肃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国网综合能源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贺春光、王涛、安佳坤、郭伟、井天军、张菁、赵阳、杨书强、范文奕、陈志永、胡平、赵辉、孙鹏飞、汤坤、王志洁、段长增、张荣达、薛辉、周卓宏、杨俊涛、郭逦达、王江波、牛焕娜、杨东文、杨照光、周喜超、李振、董昕、孙轶良、张章、李光毅、赵子珩、檀晓林、赵子豪、侯若松、郝志方、翟广心、韩璟琳、王聪、马会轻、赵杰、戎士敏、吴斌、崔立飞、冯孜恺。
2.标准编制背景
为加快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国家能源局结合实施“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将组织开展整县(市)推进户用和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5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的意见》指出,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提升县城能源使用效率,大力发展适应当地资源禀赋和需求的可再生能源,因地制宜开发利用地热能、生物质能、空气源和水源热泵等,推动区域清洁供热和北方县城清洁取暖。
在此背景下,通过建设符合户用光储热系统的协调运行规范的户用光储热系统,对户用光储热耦合微电网系统进行协调优化控制,能有效实现光伏、储能、储热的综合利用,提高居民“电采暖”的经济性,助力打造清洁、绿色、经济、高效的用电供热示范工程。
3.标准主要内容
从内容上来看,该标准主要包含以下几个部分: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户用光储热系统运行时应遵守的技术要求及接口规范等。
本规范适用于使用10kV及以下户用光储热系统的用户或参与户用光储热系统运维的工作人员,其他单位和相关人员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包括光储热系统、光储供热、蓄热装置、智能光伏组件、热交换流速调节、相变蓄热材料、光储一体化的定义。
(4)总则
明确户用光储热系统相关设备、控制应满足的规定,以及系统故障、检修、停运时的要求。
(5)系统构成
规定户用光储热系统交直流供电部分、光伏供电、太阳能与电能供热部分的组成,以及各部分的构成要求。
(6)系统各组成部分控制接口
包括光伏控制、交直流供电部分控制、供热控制、蓄热控制以及继电保护与安全自动装置。
(7)光储热系统协调优化控制
包括优化目标、优化控制、光伏储能与供热协调,从而实现整个系统的协调优化控制。
(8)并网运行要求
包括并网点电能质量要求、联络线交换功率控制、并/离网转换控制,保障系统正常并网运行。
(9)电网异常响应
包括电压异常响应、频率异常响应,从而为系统应对外电网异常情况提供依据。
(10)通信与信息安全
包括通信介质、通信规约、通信集成、信息安全等,保障系统的通信正常与信息安全。
(11)防雷接地
规定户用光储热系统的防雷与接地要求,保障系统的安全与正常运行。
4.标准制定效益
该标准规范了光储热系统的相关要求,该标准效益主要体现在:
(1)制定的合理健全的户用光储热协调运行规范,可以使符合本规范的光储供热系统凭借良好的弹性与更高的效率成为主流市场产品,并在千家万户及各类公用建筑取得广泛应用,助力10kV及以下分布式电采暖冬季终端用能的清洁化比例提升,促进该领域的能源消费双碳目标早日实现。
(2)本规范具有广泛的适用性。该团标的制定,将进一步完善我国标准体系,进而规范光伏发电、交直流储能与供热用电适配性要求及智能控制要求,为光储供热系统效能优化的实现提供标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