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完善中小型电机领域标准体系,满足行业产业发展需求,中国电工技术学会标准工作委员会中小型电机工作组现就团体标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标准提案要求
(一)标准提案需符合国家标准化重点工作任务,符合中小型电机领域发展趋势,满足中小型电机标准体系发展规划,原则上提案应关于中小型电机领域的产品(系统、关键零部件)设计、制造、试验、评价,以及电机智能制造、电机工业互联网等内容。
(二)标准提案需具有前期研究基础,形成具有详细技术内容的标准草案,且不存在知识产权问题。
二、专业范围
包括同步电机、异步电机、直流电机、电机系统及能效测试、电机智能制造及电机工业互联网等。
三、申报单位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为法人单位,是相关技术的主要研发单位,并具备较强的标准研制能力和条件,申报时须同意自筹经费确保能完成标准项目任务。鼓励行业内优势企业联合申报。
(二)请申报单位认真填写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书(见附件1),并附标准草案(模板见附件2)。申请书经所在单位盖章后,报送至中国电工技术学会标准工作委员会中小型电机工作组秘书处。
联系人:黄磊 021-62574990-293 huanglei@seari.com.cn
(供稿:标准化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