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中国电工技术学会工程能力培训中心的通知
通知通告

关于征集中国电工技术学会工程能力培训中心的通知

2022-07-05

各专业委员会、省市学会及有关单位:

  为适应我国科技发展新形势,构建服务电气工程技术人才的发展体系,中国电工技术学会(以下简称学会)在中国科协指导下持续开展工程能力评价工作。为满足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工程能力提升的需求,进一步完善工程能力评价工作,构建培训与评价分离的工程能力评价机制,形成以培训、继续教育为手段的工程能力提升体系,学会鼓励学会系统及有关单位依托地域、行业的优势资源要素,参与培训中心建设,共同提升电气工程相关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的工程能力。

  根据《中国电工技术学会工程能力评价考评办法》等相关规定,学会面向电气领域相关产业单位征集并认定一批培训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具有法人登记证或营业执照;

  (二)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开展培训所需的专(兼)职工作人员;

  (三)具备能满足工作需要的专家队伍;

  (四)具备组织电气工程及相关领域工程能力培训的能力;

  (五)具备完备的内部管理制度。

二、培训中心的主要职能

  培训中心应当遵循学会相关规定,接受学会的管理与监督,在授权范围内开展相关培训工作。

  (一)培训大纲。有与申请培训项目相适应的教学大纲、教材和教学(培训)计划。

  (二)组织授课。根据各自培训的专业方向选择培训教材与课件、邀请适合的授课专家组织授课。

  (三)线上课程。根据各自专业方向每年为学会提供相关视频学习资源。

  (四)组织考核。拟定考试时间、试卷,确定监考人员,聘请专家阅卷与试卷存档。

  (五)材料辅导。辅导工程能力评价申请人在学会工程能力评价网站完善评审材料,指导申请人准备有效的佐证材料附件。

  (六)宣传推广。充分利用开展各类技术交流活动的机会和其它传播途径进行工程能力评价的宣传和推广工作,并积极招募培训学员。

三、认定程序

  (一)发起人或发起单位向学会提交《中国电工技术学会工程能力培训中心申请表》与符合申报条件规定的有效证明文件和材料;

  (二)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学会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书面决定。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的,告知其补充材料。

  (三)学会组织专家对申请单位材料进行审查,形成审查结论。自审查完成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学会给出认定结论。

四、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中国电工技术学会工程能力培训中心申请表》(word版及签名、盖章后的pdf版),与申报条件对应的相关佐证材料,申报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请各有关单位于2022年7月30日前,将上述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wuzhh@ces.org.cn,纸质材料一式一份邮寄至中国电工技术学会。申请单位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中华   孙 于

  电  话:010-63256975   63256997

  邮  箱:wuzhh@ces.org.cn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102号天莲大厦10层

  

  

  

  中国电工技术学会

  2022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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