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委员会、省市学会、理事单位、会员单位:
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组织推选2021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科协办发组字〔2021〕2号)精神,为做好2021年度推选两院院士候选人工作,学会系统各级组织,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院士候选人推选工作。开展推选工作应坚持学术导向,坚持客观公正,坚持专家主导,要严格按照院士标准和条件推选院士候选人,确保推选工作的公信力。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强化纪律意识,以优良的作风,严谨的工作程序,保证学会系统推荐两院院士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单位和名额
(一)推选单位
1.根据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有关规定,同一院士候选人可同时通过院士推荐(提名)和中国科协组织学术团体推荐(提名)。
2.中国科协推荐(提名)的院士候选人由中国科协所属有关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有关全国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以下简称省级科协)推选。不受理院士候选人本人申请。
3.有关全国学会可推选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省级科协可推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同一院士候选人可同时通过有关全国学会和省级科协推选。
(二)推选名额
学会系统推选名额不作限制,但应该严格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二、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
学会系统推选院士候选人应严格执行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关于院士的标准和条件,以及学术团体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的有关要求。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品行端正、学风正派的中国公民,在科学技术领域取得系统性和创造性的重要成就,并为中国科学技术事业或人类文明进步作出突出贡献,可被推荐为院士候选人。被推荐人应从事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和工程科学方面的研究工作。
(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作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国国籍的正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可被提名为院士候选人。
(三)院士候选人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195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凡2015、2017、2019年已被推荐至中国科学院或被提名至中国工程院的有效候选人,两院合计连续3次的,2021年停止1次院士候选人资格。
(五)推荐中国科学院院士,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推荐为院士候选人。提名中国工程院院士,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候选人,公安机关任警务技术职级、国家安全机关任专业技术职级的除外;军队行政干部不作为候选人,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除外。
(六)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侨居他国的中国籍学者、专家,不在推选范围。
三、推选工作要求和说明
(一)推选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化纪律意识,按照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关于增选工作的有关通知和实施细则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推选工作实施方案,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好推选工作。工作中应坚持学术导向,坚持客观公正,坚持专家主导,倡导科学家精神,避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确保科学性、权威性和公信力。
(二)注重发现和举荐新兴学科领域、交叉学科领域优秀人才,关注和举荐优秀中青年专家。在推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中,注重对在西部地区的贵州、云南、广西、甘肃、青海、宁夏、西藏、新疆、内蒙古9个省、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作累计20年(含)以上的专家的推选,注重对长期工作在工程科技一线及民营企业专家的推选,注重对尚无院士和院士人数较少的学科、行业、地区专家的推选。
(三)推选单位应充分了解掌握本行业本行政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状况,全面做好深入细致的组织服务工作。推选单位要在人才发现和选拔中充分听取所联系的中央国家机关部委人事人才有关司局和多方面专家意见,拓宽渠道、扩大视野。
(四)推选单位和被推选人所在单位要严把法律和社会道德关,在被推选人的政治立场、廉政建设和学风道德方面切实负起责任,全面综合考察被推选人学术水平和学风道德,对被推选人材料中主要成就和贡献的真实性进行把关。
(五)报送的所有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四、报送材料内容和要求
(一)候选人材料
推选单位应根据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的要求,提供被推选人材料纸质件及电子文件。报送的所有材料如涉及国家秘密需进行脱密处理。报送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选人的被推荐(提名)资格。
1.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材料
(1)《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推荐书(学术团体推荐用)》(以下简称《推荐书》)纸质件6份,其中原件4份。
(2)《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被推荐人附件材料》(以下简称《附件材料》)附件1纸质件6份,其中原件4份。
(3)《附件材料》附件2至附件6纸质件2套。
(4)《关于附件材料真实性的确认函》纸质件3份。
(5)《关于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由被推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纸质件3份。
(6)U盘1个,存储内容为《推荐书》和《附件材料》附件1的word格式电子文件,《附件材料》附件1至附件6、《关于附件材料真实性的确认函》和《关于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等材料的PDF格式电子文件(文件大小不应大于100兆)。
以上材料模板请登录中国科学院网站(www.casad.cas.cn)下载、查询。
(7)被推选人应由三名或三名以上同一学科(专业)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进行评议并获得同意推选,提交《同行专家评议表》纸质件1份,表格下载地址:
https://www.cast.org.cn/art/2021/1/8/art_460_144988.html
2.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材料
(1)《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中国科协提名用)》(以下简称《提名书》)纸质件9份,其中原件7份。原件由被推选人签名,被推选人所在单位负责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
(2)《提名书》附件材料纸质件2套,包括科技奖项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5项),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及其实施情况证明材料(不超过5项),论文和著作原件或复印件等材料(不超过10篇、册),工程设计、建设、运行、管理方面的重要成果原件或复印件(不超过5篇、册)。
(3)光盘1张,内容为由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生成的mdb格式数据文件、word格式《提名书》和附件材料电子版(PDF格式)。
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及使用说明书,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有关文件请登录中国工程院网站(www.cae.cn)下载、查询。
(4)关于《提名书》、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由被推选人所在单位盖章出具)纸质件3份。
(5)被推选人签字的《中国工程院关于严肃院士增选纪律的“八不准”》纸质件3份。
(6)被推选人应由三名或三名以上同一学科(专业)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进行评议并获得同意推选,提交《同行专家评议表》纸质件1份,表格下载地址:
https://www.cast.org.cn/art/2021/1/8/art_460_144988.html
五、报送时间
依据中国科协对报送材料时间的总体要求,学会系统材料报送时间为2021年2月19日前,以邮寄方式报送的请以快递方式邮寄,逾期不予受理。
六、材料报送联系方式
学会系统接收报送材料工作由工作总部组织人事部负责。
联 系 人:王振涛 王林
联系电话:010-63256827
电子邮箱:wangl@ces.org.cn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102号天莲大厦10层中国电工技术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