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本会宗旨,团结外籍科技工作者,加强国际交流与往来,促进我国电气工业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承认本会章程,符合入会条件的外籍科技工作者均可申请入会,经本会批准后成为本会高级会员。
第二条 认真执行入会审批手续,由学会总部统一印制颁发外籍会员申请(登记)表和外籍会员证。
第三条 申请本会外籍会员资格,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学术上有较高成就,对我国友好;
2.积极支持和热心参与学会工作,并积极促进我会与国外对口学会的合作与交流;
3.获得博士学位者。
第四条 外籍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
2.对本会工作有建议权、批评权;
3.优先参加本会有关学术活动;
4.优惠取得本会有关学术资料;
5.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所委托的工作;
6.弘扬科学精神,遵守科学道德;
7.积极参加本会各项活动,积极发展会员;
8.向本会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资料;
9.协助本会开展国际学术活动,推荐专家来华讲学;
10.本会在海外从事学术活动时,提供必要的协助;
11.按时缴纳会费;
12.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五条 入会程序
1.本人提出申请,并由本会一名高级会员介绍,填报《中国电工技术学会外籍会员入会申请(登记)表》,同时附二张一寸免冠照片,交学会总部审批。
2.经学会总部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批准为本会的外籍会员。
3.交纳会费后取得会籍,发给《中国电工技术学会外籍会员证》。
第六条 会费与使用
1.每年每人会费100美元。
2.每年第二季度交纳当年会费,亦可一次交纳本届(5年)的会费。
3.入会后一年未交会费者,停发信息资料;连续两年未交纳会费者,不再享受本会外籍会员权利和义务;待重新交纳会费后,恢复其外籍会员权利和义务并寄送资料。
4.会费主要用于开展会员活动和向会员提供信息资料。
第七条 会籍管理
1.外籍会员会籍由学会总部统一管理。
2.建立完整和准确的外籍会员会籍档案及数据库,并及时修改和补充。
3.会员如有触犯刑律或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的行为,由学会总部刊登通告,给予除名并取消其外籍会员会籍。
第八条 附则
本条例解释权归学会总部。